顾念笙十三岁生日那天,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——一封信,沈墨言寄来的。
不是他平时留下的那种短短的信,而是厚厚的一沓,洋洋洒洒好几页纸。
信中,他回忆了他们相识的点点滴滴,从她三岁搬来的第一天,到十岁的秘密,到十二岁的十年之约。他说他记得她说过的每一句话,记得她爱吃的每一种零食,记得她害怕打雷、害怕看恐怖片、害怕一个人走夜路。
他说他不在的时候,要勇敢一点。
他说他相信她可以做到。
信的最后,他写道:
“念念,十三岁生日快乐。离我们的十年之约,还有九年。”
“等你十八岁生日,我会告诉你那个抽屉里的秘密。”
“在那之前,请你好好长大,成为你想成为的人。”
“我会一首看着你,一首。”
顾念笙把信贴在胸口,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信纸上,晕开了一片墨迹。
她拿起笔,写了第一封回信。
“墨言哥哥,信收到了。我好想你。”
“今天是我的生日,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个大蛋糕,但我更想吃你做的鸡蛋面。虽然你做的面总是咸得要命,但不知道为什么,我就是喜欢。”
“我答应你,会好好长大。我也会看着你,看你会不会变得更好。”
“如果九年以后你变丑了,我可不要嫁给你。”
“骗你的,不管你变成什么样,我都愿意。”
“但你不要告诉别人我说了这句话,我会不好意思的。”
“念念。”
写完最后一个字,顾念笙的脸己经红透了。
她把信折好,装进信封,贴上邮票,亲自走到邮局投进了邮筒。
从那以后,书信成了他们之间最重要的纽带。
每个星期,她都会收到他的信,她也会给他回信。从A市到A市,明明只有一个小时的车程,他们却选择了最慢的通信方式。
但正是这种慢,让每一封信都显得格外珍贵。
纸短情长,字里行间,是他们最纯真的岁月。
十五岁,顾念笙高一。
她己经从当初那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,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。
五官彻底长开,眉眼间既有少女的灵动,又有几分成熟的风韵。在学校的校花评选中,她以压倒性的票数当选了“最美校花”,但她本人对这个头衔毫不在意。
她的成绩优异,从初中到高中一首稳居年级前十。不仅如此,她在绘画和设计方面的天赋也逐渐显露出来,多次获得省市级比赛的大奖。
所有人都知道,顾念笙不仅长得漂亮,而且才华横溢,前途无量。
但没有人知道,她心里住着一个人。
那个人比她大两岁,在一中读高三,是全省知名的学神级人物,己经被保送国内顶尖大学。那个人每周都会给她写信,每个月都会回来看她,每次都会带她最爱吃的糖炒栗子。
那个人,是她少女时代全部的心事。
“念念,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?”同桌赵小曼凑过来,神秘兮兮地问。
顾念笙正在看沈墨言最新的一封信,闻言赶紧把信塞进课本下面:“胡说什么呢!”
“我都看到了!你又看信!”赵小曼挤眉弄眼,“谁写的?是不是那个传说中的‘墨言哥哥’?”
顾念笙的脸腾地红了。
“真的是他啊!”赵小曼兴奋地拍桌子,“快给我说说,你们发展到哪一步了?牵手了吗?亲嘴了吗?”
“赵小曼!”顾念笙捂住她的嘴,“你再胡说八道,我跟你绝交!”
“好好好,我不说了。”赵小曼举手投降,但眼里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,“不过说真的,念念,你要是真喜欢人家,就别藏着掖着。青春苦短,及时行乐啊!”
顾念笙被她逗笑了,但心里却在想另一个问题——她和墨言哥哥,到底是什么关系?
是邻居,是朋友,还是……别的什么?
他从来没有明确说过“喜欢”,她也从来没有问过。那个十年之约,更像是两个孩子的玩笑,当不得真。
可是,如果不是喜欢,他为什么要把她掉的乳牙收藏起来?
如果不是喜欢,他为什么每年生日都记得,从不缺席?
如果不是喜欢,他为什么在每一封信的最后,都写上“等我回来”?
顾念笙想不明白,也不敢想明白。
她怕自己会错了意,怕一切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。
所以她把这些心事藏起来,藏在日记本里,藏在每一次见到他时加速的心跳里,藏在每一个辗转反侧的夜晚里。
十六岁的少女心事,像春天的花,悄悄地开,悄悄地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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