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后的日子比想象中平淡。
没有每天早上的“我爱你”,没有睡前必说的“晚安”,没有纪念日一定要吃大餐的仪式感。我们像两棵挨着长的树,根缠在一起,枝伸向不同的方向,但风一吹,叶子还是会碰到一起。他上班,我上班;他加班,我写稿;他做饭,我洗碗。日子一天一天地过,不快不慢,像钟摆,左边,右边,左边,右边。他在左边,我在右边。刚刚好。
林屿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——每天早上出门前,在我包里塞一盒牛奶。不是温的了,因为他捂不到那么久。从家到公司,地铁要西十分钟,牛奶会凉。但他还是塞,说“到了公司微波炉叮一下”。我说“好”。每天到公司第一件事,就是从包里拿出那盒牛奶,放进微波炉,转一分钟。叮的一声,热了。我喝着热牛奶,想起以前他用手心捂热的那些早晨。那时候他在城东,我在城西,牛奶在路上就凉了。他捂不热,但他还是捂。现在不用捂了,有微波炉。但我还是怀念那个温度,不烫,不凉,刚好。
周予安的最后一条消息,停留在“恭喜”。之后再也没有发过。我不知道他过得怎么样,不知道他有没有孩子,不知道他是不是偶尔也会想起那些日子。我不想了。不是刻意不去想,是没时间想。日子被填得太满了,上班、写稿、做饭、洗碗、散步、睡觉。每一件事都和他的名字无关。他的影子,在我的生活里越来越淡。淡到像那本日记本里褪色的字迹,看得见,但看不清了。
有一天,我在整理书架的时候,翻出了一本旧相册。是苏晚送的,结婚礼物,里面贴满了我们从小到大的照片。有初中的,有高中的,有大学的,有婚礼的。翻到一张的时候,我停住了。是初中毕业那天拍的,我和周予安站在操场上,他穿着白色T恤,我穿着校服,阳光很晒,我们都眯着眼睛。照片的背面写着:“初三(3)班,周予安、夏晓乐,毕业快乐。”我盯着那行字,看了很久。然后把它抽出来,夹进了那本日记本里。不是想留着,是不想扔掉。扔掉了,就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今天的。
林屿从厨房走出来,手里端着两杯奶茶。草莓味的递给我,原味的自己喝。
“在干嘛?”他问。
“看旧照片。”
他凑过来看了一眼,没有说话。他知道那张照片上的人是谁,但他不问我为什么不扔掉,也不问我为什么夹进日记本里。他只是看了我一眼,然后说:“晚上想吃什么?”
“随便。”
“那就红烧肉。”
“好。”
他转身回厨房了。我坐在沙发上,看着他的背影。他穿着围裙,系带歪了,左边的比右边的长。他切菜的声音很有节奏,咚咚咚的,像在敲鼓。我忽然想,如果当初和周予安在一起,现在会是什么样?也许也会有人做饭,也许也会有人切菜,也许也会有咚咚咚的声音。但不是他了。是另一个人,另一种生活,另一种心跳。那些心跳,不属于我。我的心跳,属于林屿。从很久以前就属于他了,只是我以前不知道。
晚上,我们坐在阳台上看星星。城市的光太亮,星星很少,只有几颗,暗暗的,像快要灭了。但我看见了最亮的那颗,不是北斗星,不是北极星,是林屿送我的那颗。星星吊坠,挂在我锁骨上,凉凉的。六年了,没摘过。
“林屿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以后会一首送我吗?”
“送什么?”
“奶茶。”
他笑了。“会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你会一首渴。”
我笑了。他会一首买,因为我会一首渴。不是情话,但比情话更动听。因为他说的不是“我喜欢你”,是“我会一首在”。一首在,就是永远。永远,就是一辈子。
手机亮了。我拿起来,是苏晚的消息:“周末来我家吃饭,我老公做了新菜。”我回了一个“好”。她又发:“带上林屿。”我回了一个“好”。她发了一个笑脸。我放下手机,靠在林屿肩膀上。他的肩膀很宽,很暖。有洗衣液的味道,和以前一样。
“林屿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后悔吗?”
“后悔什么?”
“后悔这么早结婚。”
他想了想。“不后悔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早晚都要结。”
我笑了。早晚都要结。不是因为我,是因为他。他早就想结了,从初一就想了。只是等到现在,等到我说“好”。他等了九年,等到了。不后悔,因为值得。值得,就不后悔。
周末,我们去苏晚家。她老公做了一桌子菜,有鱼有肉有汤,摆了满满一桌。苏晚在旁边帮忙,端菜倒酒,忙得脚不沾地。她怀孕了,肚子微微隆起,穿着宽松的连衣裙,走路的时候一只手扶着腰。我看着她,忽然觉得时间好快。她结婚了,怀孕了,要当妈妈了。我们还在租房子,还在还信用卡,还在为每天的早饭发愁。但我不急。不是不急,是不用急。因为他在,所以不用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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